据介绍,目前正在审议中的《法官法修正草案》规定法官的任职条件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获得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另外,上级法院法官的任用将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产生。
(《北京晚报》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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